據國家發改委東北司內部人士透露,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正在征求相關各部門意見,預計9月前上報國務院。該規劃將界定資源型城市范圍并進行分類指導,暫時沒有擴大資源枯竭型城市范圍的計劃。
今年4月,《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2013-2020年)》經過專家論證已獲通過,經過修改完善之后由國家發改委東北司送出,現正在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預計年內出臺,這將是資源型城市領域的第一個專門規劃。
資源枯竭城市不增加
“這是個總體規劃,就像之前發布的全國老工業基地規劃一樣。”上述東北司內部人士表示,這次的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將明確資源型城市的范圍。不過,他并未透露將會界定多少個資源型城市。
過去幾年,國家發改委東北司已經界定并向國務院上報了三批共69座資源枯竭型城市名單,將資源枯竭、轉型壓力較大、面臨問題較為嚴重的一批城市列入扶持名單,給予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自2007年以來累計下撥資金463億元。
尤其是最近兩年,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不斷加大,去年資源枯竭城市財政轉移支付160億元,今年這一規模擴大到168億元,其中東北三省轉移支付52.07億元,所占比重將近1/3。
不過,在新的規劃中資源枯竭型城市范圍暫時不再擴大。“69個資源枯竭城市已經定了,資源城市還沒定。”上述人士表示,此次規劃將主要確定資源型城市范圍,從國家層面將其范圍確定下來。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杜鷹此前表示,該規劃編制的資源型城市范圍界定合理,不僅包括了資源枯竭城市,而且把將來可能面臨同類問題的城市都納入進來給予指導。
目前,對于資源型城市并沒有統一認定標準,有的學者認為全國有各類資源型城市400多座,而根據國家發改委此前的調查研究,共確定了118座資源型城市,其中煤炭城市63座、有色金屬城市12座、黑色冶金城市8座、石油城市9座、森工城市21座、其他城市5座。由于缺乏權威界定標準,有的城市甚至自己認定為資源型城市。
分類實行差別化政策
“規劃將把資源型城市分幾種類型,然后確定差別化的政策。”前述東北司人士說,這種分類指導意味著不同的城市發展任務和支持政策不一樣,資源枯竭型城市主要是發展接續產業和再就業問題,尚未枯竭的資源型城市要注意資源的可持續開發,未雨綢繆,避免走枯竭型城市的老路。
該規劃將按照分類指導、差異發展的原則,依據城市資源保障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兩類指標,將全國資源型城市劃分為“成長型、成熟型、衰退型、再生型”四種類型,并對不同類型的城市提出了針對性的發展思路和主要任務。
中科院地理所經濟地理與區域發展研究室主任金鳳君表示,現在要在政策方面提前謀劃,對于像鄂爾多斯等新興資源城市的開發出臺新的指導政策,而資源枯竭型城市的轉型政策則是之前都存在的。
目前,在國家發改委界定的118座資源城市中,69座已屬資源枯竭型城市,這些年來對于這些城市的財政轉移支付和政策扶持是重點,而剩下的49座城市并沒有過多的政策指導。在這個規劃中,明確資源型城市范圍之后,對于資源尚未枯竭的城市也將出臺相應的指導政策。
據了解,國家發改委東北司正在研究制定分類推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綜合性政策文件,推動出臺資源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并研究設立資源型城市接續替代產業發展基金,有專家表示規劃中將涉及這些內容。